企业加班应在什么工时基础上计算
在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基础上计算。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低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低于四十四小时的工时规范。
《中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低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低于四十四小时的工时规范。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规范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征不可以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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